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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臘月,是我國不少農村地區結婚的“高峰期”。然而,《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現,原本該是人生大喜的婚事,在一些地方卻由於鬧婚“過火”變成了不堪回首的囧事。捆人上樹、肆意扮醜、拳腳相向等不良現象頻頻出現,甚至出現猥褻婦女等違法違規行為,讓風俗變惡俗、熱鬧變胡鬧、鬧婚變鬧心。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一方麵要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麵,也要開展移風易俗行動,摒除陳規陋習。
多名受訪群眾反映,農村鬧婚“惡俗”人人痛惡喊打,但又無可奈何,常常被裹挾其中推波助瀾。希望各地黨委政府能將農村鬧婚“惡俗”列入移風易俗整治重點,逐步引導群眾摒棄舊習慣、涵養新風氣、形成新婚俗,逐步鏟除農村鬧婚“惡俗”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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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鬧婚“惡俗”人人痛惡喊打,但又無可奈何。
[變味的“醜陋”婚俗]
“娶媳蓋房,鄉黨幫忙”,是許多農村的鄉風民俗。可來自魯東地區的劉洋前段時間回鄉幫表哥接親,過火的鬧婚行為“刷新”了她對婚慶活動的認識。
“那麽冷的天裏,我表哥全身上下隻穿一件衣服。鬧婚的人,七手八腳用透明膠帶把他綁在樹上,還把啤酒往他身上潑。還振振有詞,說鬧婚,越鬧越喜慶。我當時就被嚇懵了。”劉洋說。
鬧婚,在我國的婚禮習俗中由來已久,但《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采訪發現,這項本意在添彩助興、表達祝福的習俗,卻在一些地方變得惡俗。
“百裏不同風,千裏不同俗。不同地方,被鬧婚的對象也不一樣。”今年33歲的徐軍輝曾經策劃、參加過數十場婚禮,在他生活的江西南昌,“被鬧婚”的對象主要是新郎、伴郎。
徐軍輝說,在當地,親朋好友中午鬧婚時“下手較輕”,隻是在新人敬酒時,對他們的飲食“動手腳”;而晚上鬧婚也就是俗稱的“鬧洞房”,親友們則會在KTV或者新房中,要求新人“表演”大尺度“節目”,如果對表演不滿意,或者被新人拒絕,大家則要用事先準備好的筷子敲打新郎。
“不管怎麽鬧,新郎、伴郎挨筷子打是肯定的,不想被打也沒辦法,都是這麽過來的。有次我為朋友當伴郎,接親之前特地買了個頭盔戴著,接親全程一刻也不敢摘下來。”徐軍輝說。
除“折騰”新郎新娘、伴郎伴娘,有的地方還不放過新人的父母。用油彩把臉塗成大花臉、頭上再紮上幾撮朝天辮,四五十歲的人被打扮成小醜一般,還容不得反抗,掛著笑容撐下全場。更過分的是,個別地方公然強求公公與兒媳在眾人麵前做出親昵舉動,令人瞠目與不適。
2017年10月,國內一家門戶新聞網站對近五年發生在我國各省的鬧婚新聞事件分析後發現,最常出現的鬧婚方式為“被綁”,多在其他項目開始前實施,免得新郎、伴郎溜之大吉;其次為“被辱打”“被扮醜”“被遊街”等。
在被統計的新聞事件中,全國鬧婚事件主要出現在山東、雲南、河南、陝西、廣東等地,“受害者”多數為新郎,其次為伴郎或伴娘,最後是新娘與雙方父母。
事實上,許多人都對類似的低俗鬧婚感到不滿。早在2014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就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21155人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79.2%的受訪者都曾經曆過“鬧洞房”,60.9%的受訪者直言並不喜歡“鬧洞房”婚俗。
鬧婚風氣之熾,也令許多年輕人心懷畏懼。《瞭望》新聞周刊記者粗略檢索後發現,“鬧伴娘”是網絡提問的重點領域。很多人發帖提問:“某某地方結婚鬧伴娘嗎?鬧得嚴重不嚴重”“下周要去某地當伴娘,心裏好緊張”。有的人舉辦婚禮、臨時招聘伴娘,開出的條件之一便是“文明結婚,不鬧伴娘”。
[惡俗鬧劇折射道德缺失]
最初的婚俗,具有祝福佳偶、緩解“盲婚啞嫁”尷尬的美好用意。受訪專家對《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說,但在社會環境演變過程中,不同地域的發展階段、文明程度、法治觀念等各不相同,再加上法不責眾、喜事為大等心理作用,披著婚慶民俗的外衣、行惡俗低俗之實的“鬧婚”開始寄生於婚俗之上。
有調查數據顯示,從地域分布看,鬧婚事件的分布呈現兩極分化:大中城市相對較少,小城市與鄉鎮更為普遍。杭州師範大學人口研究所原所長王滌認為,我國傳統婚俗中,鬧新房的風俗確實存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如今在很多地區已經被揚棄了。
但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由於文化生活、文明素質的更新與發展相對遲緩,生活情誌枯燥單一、落後文化大行其道,鬧婚現象仍然較為普遍,讓新人及家長難堪尷尬出醜,甚至侮辱人格尊嚴。
受訪專家指出,越是偏遠鄉村,親朋好友的意見在婚禮籌備中就越舉足輕重,越容易把所謂的“傳統”婚禮習俗延續下去。長此以往,一些低俗、封建的鬧婚方式便假借著“文化傳統”的名義得以延續。
國浩律師(濟南)事務所律師劉國敏認為,“鬧婚”變“鬧劇”,也反映出一些地方法製意識淡薄的問題。
劉國敏說,在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當今社會,鬧婚行為不僅無助於婚姻關係,還有可能因為鬧得太大太過,給新人和雙方親友都帶來不愉快。尤其是在一些惡性“鬧婚”事件裏,鬧婚者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陳規陋俗”的範疇,有違法犯罪之嫌。
2017年6月,一段“疑似鬧婚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引發網民和警方關注。隨後,西安警方通報稱,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已被警方查獲。
“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很多惡俗的鬧婚視頻借助社交網絡大肆傳播,給受害人帶來二次傷害。”劉國敏說。
一些人固守從眾心理、喜事為大的思想,也為“婚俗”變“惡俗”推波助瀾。
“一些粗俗暴力、整蠱、不顧底線的鬧婚行為,其實質都是一種從眾行為。老一輩或者‘過來人’覺得‘鬧鬧又怎樣,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年輕人則想著怎麽把這種婚俗‘發揚光大’,所以有的地方就逐步演變成了群體性的倫理秩序混亂,或是低俗鬧劇。”徐軍輝說。
[鏟除鬧婚“惡俗”生存土壤]
近年來,全國範圍內掀起的移風易俗活動,為改變基層婚慶習氣提供了曆史契機。從中央到地方,一係列點穴式的政策文件先後出台,直指婚喪嫁娶中的陳規陋習,取得一定的積極作用。
2016年,雲南大理州發布《大理州進一步整治不文明鬧婚行為的通知》。其中明確禁止在縣市城區道路和公共場所鬧婚,禁止出現庸俗下流的歌舞表演、搞笑鬧劇以及裸露身體、著猥褻性奇裝異服、扔雞蛋、亂扔雜物、踐踏草地、汙染水源等行為。並要求各機關和企事業幹部職工及家屬子女一律不得組織或參與不文明鬧婚行為。
作為中央文明辦確認的全國農村移風易俗工作試點省份,山東自2016年起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起“紅白理事會”製度。理事會的會長、副會長,由當地村居德高望重的長輩擔任,全程參與指導操辦紅白事,為婚喪嫁娶箍上村規民約的“八項規定”。
王滌等受訪民俗研究學者認為,新風換舊俗是曆史發展的必然,在此過程中更應重視精神層麵的移風易俗。通過倡導文明婚禮、增強法製觀念等方式,引導村民在潛移默化中轉變思想認識,遏製部分農村地區惡俗“鬧婚”行為,使新的婚姻風尚成為農村婚俗的主流。
“尤其對借鬧婚之名、行惡作劇之實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喝止。”王滌說,婚慶主事者與德高望重的長輩,應跳出陳陳相因的陋習,維護基本的公序良俗。
“近幾年多次發生的低俗、惡俗鬧婚證明,某些陳規陋俗在‘人情’‘麵子’壓力之下,容易不了了之,僅靠公憤或輿論遠遠不夠,要舉起法律的武器。”劉國敏說,有關部門主動追責和懲處在惡性鬧婚事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人,才能樹立起文明婚俗的權威和標杆,形成“鬧婚”不是“胡鬧”、風俗不是違法行為“擋箭牌”的社會意識。
在我國,婚喪嫁娶、迎來送往中的人情風俗承載著交流互動、情感溝通等功能。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高永安等專家指出,要遏製部分農村地區的扒衣、捆上樹、噴辣椒粉等惡俗“鬧婚”行為,就要加強對群眾的社會文明宣傳教育。尤其是在社區、農村,通過村規民約、社區共識等柔性條例實施監督和引導,建立起基於熟人社會的他律與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係,引導基層群眾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和道德觀。
“培養一地良好的社風民俗是一個長期過程,但不能因此忽視懈怠日常工作。要從身邊事、身邊人著手,打破婚禮惡俗循環往複的怪圈。”高永安說。
徐軍輝等受訪者認為,婚姻登記、婚慶公司等單位和部門,還可以利用自身資源,提前讓新人知曉當地“鬧婚”規範,宣傳、引導公眾轉變婚俗觀念,用更新穎的婚慶創意和更專業的環節設計來營造歡樂喜慶氛圍。這既能有效保護和傳承傳統婚俗文化,又注入現代特色,賦予其文明內涵,讓“鬧婚”堅守中華文明基本倫理道德底線的同時,充分表達新人和親友的喜悅、祝福。
責任編輯: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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